汕府公字〔2021〕2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汕尾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細則》有關規(guī)定,為檢驗全市防空警報系統(tǒng)的完好率、預警能力和報知效果,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提高全社會防空防災應急避險能力,市政府定于2021年9月18日在全市鳴放防空警報,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鳴放防空警報時間和范圍 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至10時45分在全市范圍內(nèi)鳴放防空警報。預先警報:10:30-10:33,空襲警報:10:36-10:39,解除警報:10:42-10:45。 二、防空警報信號規(guī)定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xù)鳴放3分鐘。 三、鳴放防空警報組織 鳴放防空警報工作由汕尾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四、防空警報信號發(fā)放 全市固定警報器、機動防空警報車以及多媒體多功能防空防災預警報知系統(tǒng)同時發(fā)放防空警報信號;汕尾廣播電視臺及各縣(市、區(qū))廣播電視臺將同步發(fā)放防空警報實況。 五、其他事項 鳴放防空警報期間,請廣大市民不必驚慌,全市范圍內(nèi)生產(chǎn)、生活秩序和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