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報訊 (記者 孫實 通訊員 陳碧影)10月15日上午,市人民檢察院在陸豐市竹坑村村委會召開司法救助聽證會,對發(fā)生在該村一起故意殺人案的兩名未成年人受害者黃某1、黃某2的司法救助申請進行不公開聽證。聽證會一致決定向申請人黃某1、黃某2發(fā)放司法救助資金8.5萬元。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沈丙友作為承辦人主持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xié)委員等作為聽證員參加聽證。 聽證會上,主辦檢察官沈丙友介紹了該案的基本情況、申請理由、審查核實情況及檢察機關的意見。聽證員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圍繞該案司法救助程序、救助金額、救助金撥付以及使用等問題進行了詢問和討論。 經(jīng)認真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黃某1、黃某2因其父長期吸食毒品致幻而身體、心理嚴重受損,撫養(yǎng)人祖父生活困難,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應當予以救助,同意檢察機關救助意見,并表示檢察機關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主動介入施援,根據(jù)情況為困苦無依的受害者提供國家司法救助,有利于改善被害人的艱難處境,體現(xiàn)了檢察機關的主動作為和檢察溫度。此外,聽證員們建議檢察機關要積極做好救助的“后半篇文章”,不僅要給予救助金,也要協(xié)調當?shù)赜嘘P部門開展多元化社會救助,還要加強對救助金使用的監(jiān)管,確保專款專用。 沈丙友表示,市人民檢察院將按照此次聽證會形成的意見迅速落實救助金申請和發(fā)放工作。這次聽證會是市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具體體現(xiàn),是惠民生、聚民智、匯民意的有益嘗試。今后,汕尾檢察機關將繼續(xù)秉持司法為民宗旨,能動履行檢察職能,積極開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傳遞檢察溫情,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黨和國家的關懷,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