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jīng)汕尾市委批準,汕尾市紀委監(jiān)委對汕尾市公安局原三級高級警長歐勝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jīng)查,歐勝雄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收受禮品;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超計劃生育;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解決矛盾糾紛、走私活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歐勝雄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群眾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汕尾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歐勝雄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歐勝雄簡歷 歐勝雄,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廣東陸豐人,大專學歷,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歷任汕尾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五大隊大隊長,四大隊大隊長;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刑事警察支隊副支隊長;緝私支隊支隊長;打擊走私支隊支隊長;汕尾市公安局三級高級警長。(汕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