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24 11:06| 發(fā)布者: swcszx1| 查看: 5580| 評論: 0|來自: 中國庭審公開網(wǎng)
案情簡介:
2014年5月,被告人方某撫任陸豐市甲東鎮(zhèn)雨亭村委會主任,將本村外出人士梁某2013年全資修建的村前道路,虛構(gòu)為村委出資修建道路的事實,向上級申請了“村組公益事業(yè)建設一事一議省級以上財政獎補資金”人民幣18萬元,扣除管理費、稅費等款項后,余下101472元被方某撫占為已有。案發(fā)后,方某撫退清贓款。
庭審信息:
案號(2019)粵1581刑初382號
開庭時間 2019年07月22日 10:44
案由貪污罪
庭審地點第二審判庭
審判長朱珠
法官助理陳展葵
書記員黃振典
承辦人陳壯雄
公訴機關陸豐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方某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