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風險,進一步加強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境外(港澳臺除外,下同)抵汕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動報告。近14日內(即3月7日以來,下同)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于2020年3月23日下午4時前主動向所接待單位、工作單位或所在村(社區(qū))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姓名、國籍、戶籍、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護照號、電話號碼以及從哪個國家來、何時來、入境口岸、乘坐何種交通工具抵達、目前健康狀況等,配合落實檢驗檢疫等防控措施。 二、發(fā)動舉報。凡掌握、知曉近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員未向所在村(社區(qū))報告,未納入健康管理等有關情況的,請予積極舉報,一經查實,給予適當獎勵。舉報咨詢電話:0660-3363073。 三、近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員如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不如實報告,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帶來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此告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21日 |